青海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价标准
正高级教师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师德评价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以下八项条件中三项,在乡及以下学校连续任教 20 年以上的教师可具备其中二项: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成绩显著,且年度考核 5 次(或连续 3 次)达到优秀等次。
2.获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1 次。
3.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
4.承担市(州)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或讲座 4 次;或在市(州)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 2 次。
5.参与完成 1 项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主持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1 项。
6.承担公开课 6 节以上,其中 1 节被省级教育部门认定为优质课,2 节被市(州)教育部门认定为优质课。
7.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2 篇(环湖和青南地区为 1篇);在省级教育学会、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 2 次或市(州)级一等奖 4 次。
8.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或公开出版合著 2 部(内容应占合著一半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 3 册或 18 万字。
评审条件中,“东部地区”是指西宁市、海东市,“环湖地区”是指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青南地区”是指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乡村教师是指: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区所辖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中小学高级教师想要晋升正高级教师,需要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或公开出版合著 2 部(内容应占合著一半以上)。
下面几本专著都是中小学院校教育教学或者学科方向的书,各位学科老师或者行政老师可以选择适合各自专业的著作进行署名合著出版,也可以根据专业方向定制选题安排独著。
《****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校园文化建设****》
《*******中小学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基于****的英语教学研究》
《基于****的语文课堂教学研究》
《****数学教学理论及其研究》
《当代教育管理****研究》
《班主任班级管理与*******》
《体育运动与健康****》
《****体育教学研究》
ISBN书号+CIP核字号都有,书号下来后新闻出版署官网可查,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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